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3月14日,福建省消委會通報2020年度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房地產、醫(yī)療美容、汽車、健身等熱點消費領域。福建省消委會對這些案例進行評點,并提醒消費者,注意防范和規(guī)避這些糾紛的發(fā)生。
2020年5月,福建省莆田市消費者林女士突然接到重慶一家自稱“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催款電話,聲稱有一筆以林女士個人名義申請的貸款業(yè)務現(xiàn)已逾期。相關信息顯示,這筆貸款與數(shù)月前林女士在莆田市仙游縣一家名為“華為天晟燕池鋪”的手機店購買手機及電話卡有關。林女士馬上聯(lián)系商家了解情況,并要求解除貸款遭商家拒絕。無奈之下,林女士只好向消委會投訴,尋求幫助。接到消費者投訴后,莆田市仙游縣消委會鯉城分會派出工作人員進行調查了解。經調查,“華為天晟燕池鋪”手機店與“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合作關系,消費者進店購機時商家會為消費者開通該信貸公司的消費信貸業(yè)務。林女士數(shù)月前在“華為天晟燕池鋪”手機店內購買手機時,商家告知消費者購買該款手機時只需同時辦理一張新的電話卡,每月保底消費99元,即可從購機款中直接抵扣990元。林女士覺得很優(yōu)惠,便按照商家的指引進行相關認證,最終花費600余元購買了一部手機和一張電話卡。而所謂的每月保底消費99元則是屬于一種消費金融分期服務。林女士表示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誘導開通貸款業(yè)務。就在使用該電話卡10個月后,林女士覺得自己已經花費了將近1000余元話費,超出了商家給予的購機優(yōu)惠金額,便沒有再繼續(xù)使用該電話卡,致使林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導致捆綁的金融貸款產生逾期。經消委會工作人員的法律宣傳和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協(xié)議,商家?guī)椭峙拷獬c信貸公司的貸款合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金;林女士向商家支付990元購機款。
福建省消委會提出,經營者有義務將商品和服務的具體情況向消費者進行全面、真實的展示,再由消費者自主決定是否購買相應的商品或服務,從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以及公平交易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