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新買的空調,竟然是6年前生產的!消費者交涉不成后,向浙江省溫嶺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近日,經溫嶺市消保委調解,商家終于答應全額退款。
日前,溫嶺市消保委接到消費者林女士投訴稱,2023年10月6日她在一家電器店訂購了一款中央空調,同年11月17日收貨后發(fā)現(xiàn)空調包裝老舊并與商家聯(lián)系。商家稱包裝老舊為正常現(xiàn)象。2023年11月18日安裝空調時,林女士通過卡機側面的標簽得知所購空調為2017年生產的庫存機。林女士多次與商家溝通,認為商家未在其選購空調時告知包括生產日期在內的基本信息,要求退貨退款。商家以已提前告知生產日期以及空調卡機已經上墻為理由,不予退款。
在投訴處理過程中,消保委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商家所售空調為2017年生產,關于商家是否在銷售時已告知空調的生產日期,雙方各執(zhí)一詞。工作人員進一步調查發(fā)現(xiàn),該空調生產于2017年,能效劃分依據的是GB 21455-2013《轉速可控型房間空氣調節(jié)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能效等級為2級。而該標準已于2020年7月1日廢止,空調能效新標準GB 21455-2019《房間空氣調節(jié)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同日施行。新標準將原有的定頻空調與變頻空調的兩個能效標準合并成為一個,將空調的能效標準從原來的3級增至5級。根據GB 21455-2019,對照新的能效等級表,該空調能效情況亦符合新標準的規(guī)定,但能效等級應定為3級,并非標識上標注的2級。商家作為空調銷售方,應完全知曉空調能效標準的發(fā)布與修訂,并且在銷售時應當充分告知產品的能效情況。而商家未向消費者告知新舊標準對比下該空調的能效情況,未充分履行告知義務,未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經調解,商家同意給予消費者全額退貨退款。
臺州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購買空調前要查看經營者的證照情況,選擇證照齊全的正規(guī)商家,選購時多看、多比較,對品牌、款式、價格要逐一核對,對銷售人員的介紹要理性判斷,不盲目跟風;注意認準認證標識,不要將價格作為選擇產品的唯一標準,不要在非正規(guī)渠道購買價格低廉或沒有CCC強制性認證標識的產品,看清產品能效標識上標稱的能效比,高能效比的空調不僅產品性能更優(yōu)、更省電,還節(jié)能環(huán)保;注意驗貨與安裝,注意查驗商品型號、品牌與自身選購是否相符,零配件是否齊全,一旦發(fā)現(xiàn)與訂購的商品不符,要拒絕安裝,及時與經營者聯(lián)系反饋要求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