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雙11促銷已拉開序幕。10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消委會發(fā)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購物享受優(yōu)惠的同時,莫忘理性。
雙11期間,各大網絡平臺基本都推出紅包、預售、滿減等優(yōu)惠措施,大部分商家讓利促銷,但也有個別商家故意先抬高原價再打折,造成優(yōu)惠幅度大的假象。消費者購買前應貨比三家,可通過多個平臺、多種渠道比對促銷商品的價格變化。注意促銷活動中“打折”“優(yōu)惠”規(guī)則,比如限制使用地區(qū)、限制使用時段、限制疊加使用等。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在付款前找商家確認清楚,避免誤讀。同時用好規(guī)則,做好優(yōu)惠組合。
在選擇購買的店鋪和商品時,消費者要綜合考量商家和商品的信譽、銷量、價格、售后等因素,優(yōu)先選擇在平臺直營或官方旗艦店購買,提防不法商家通過刷單炒信用。如果一件商品的評價內容中充斥著清一色的長段文字好評、內容大同小異,就有虛假好評的嫌疑。消費者不要為了湊單而盲目購買不必要的商品。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要對快遞可能出現(xiàn)延遲送達有著合理的預期,綜合考慮產品新鮮度、儲存條件以及延誤所帶來的系列問題。
有不少不法分子會趁著雙11期間的網購高峰期,實施網絡詐騙。不法分子的慣用伎倆是在各電商的交易記錄里尋找用手機號注冊的買家,冒充客服人員、快遞員誘騙消費者登錄“釣魚網站”,獲取消費者的銀行卡信息,再騙取消費者的短信驗證碼完成交易。福州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不要隨意向陌生人提供自己的銀行卡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短信驗證碼等私人信息,防止個人信息泄露或銀行卡被盜刷;若遇到電話、短信等形式接到的退款、網址鏈接、電話號碼等內容要多方核實,謹防詐騙。
消費者在購物前應與商家就發(fā)貨時間、退換貨手續(xù)、費用等問題達成協(xié)議,并保留相關證據。消費者在簽收快遞時,若發(fā)現(xiàn)貨物有損壞或貨單不符時,要注重證據固定,貴重物品最好當面驗貨或錄像留證。對于未收到貨的要及時與商家進行聯(lián)系,并在電商平臺上發(fā)起維權保障自身的權益。注意及時保留頁面交易信息、雙方聊天記錄、物流憑證等證據,一旦發(fā)生消費糾紛,可以通過平臺客服發(fā)起維權投訴,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所在地或者經營者所在地的監(jiān)管部門、消協(xié)組織等投訴維權。同時也提醒消費者,贈品也享有“三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