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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廈門:核查處置靈芝人參茶、酸辣鳳爪等18批次不合格食品
2023-07-28 18:17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張文章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7月17日至7月26日期間,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jiān)管局先后通報靈芝人參茶、酸辣鳳爪等18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責令廈門一三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廈門市同安區(qū)阿瓦風情食府等13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下架、停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相關批次食品,并啟動召回計劃,開展整改工作。

經檢測,廈門一三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靈芝人參茶(生產日期:2022-08-29)、靈芝西洋參石斛茶(生產日期:2022-08-01),均是標簽項目不合格;靈芝人參枸杞茶(生產日期:2023-02-17)標簽及二氧化硫項目不合格。2023年4月28日,廈門市海滄區(qū)新陽市場監(jiān)管所的執(zhí)法人員按要求對廈該公司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告知其應依法采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該公司生產上述3批次產品合計24.5公斤,已銷售8.18公斤,剩余已全部封存。該公司已按規(guī)定暫停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于2023年4月30日啟動召回,并向新陽市場監(jiān)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截止至2023年6月12日,共召回4.04公斤。經調查,這3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為:該公司作為試點企業(yè)生產靈芝代用茶產品,因為試點項目的特殊性,在產品標簽上遇到一些困難,缺乏經驗和規(guī)范使得公司在標簽設計和生產過程中難以做出準確的抉擇,導致標簽不夠規(guī)范。在靈芝人參枸杞茶(20230217批次)產品生產過程中,原材料人參首次備料不足,進行采購新的人參原材料,新入庫的人參材料未做入倉檢測,可能是新的原料造成二氧化硫超標。針對上述情況,該公司進行整改:主動召回不合格食品;對標簽不合格的內容進行整改,通過加強內部專業(yè)培訓,建立反饋機制等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jiān)控和檢測。

廈門市同安區(qū)阿瓦風情食府銷售的益旺牌酸辣鳳爪(檸檬味),生產日期為:2023年3月11日,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2023年5月6日,同安區(qū)祥平市場監(jiān)管所的執(zhí)法人員按要求對該餐飲店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該餐飲店于2023年3月27日購進益旺牌酸辣鳳爪(檸檬味)20袋(4千克),其中8袋(1.6千克)為抽檢的購樣數量,其余全部加工食用完畢,故無法召回。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為:可能為生產廠家在生產環(huán)節(jié)沒有把握好質量關。針對上述情況,該餐飲店進行整改:認真做好進貨查驗工作,謹慎選擇供應商。

廈門市思明區(qū)翁建松食品店銷售的徐香獼猴桃(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4日)氯吡脲項目不合格、黃花魚(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3日)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廈門夏商民興超市有限公司前埔北店銷售的冰鮮大黃花魚(海水魚)(購進日期為2023年3月31日)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廈門永輝商業(yè)有限公司思東超市銷售的生姜(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6日)噻蟲胺項目不合格;廈門佳購商貿有限公司仙岳店銷售的甜橄欖(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11日)三氯蔗糖和多菌靈項目不合格、荷蘭豆(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11日)多菌靈項目不合格;廈門市快馬社區(qū)供應鏈有限公司禾祥西分公司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16日)甲拌磷項目不合格;思明區(qū)賴端花水果攤位銷售的沃柑(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25日)聯苯菊酯項目不合格;思明區(qū)旺順福生鮮超市銷售的長豆角(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26日)滅蠅胺、克百威和倍硫磷3項目不合格、夏橙(購進日期為2023年4月27日)聯苯菊酯項目不合格。廈門市市場監(jiān)管局于4月26日至5月25日期間先后收到檢測報告,立即組織執(zhí)法人員對上述7家食品經營單位進行了執(zhí)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產品。經查,上述10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種植、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原因,7家食品經營單位均表示進行整改,并將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力度,嚴把進貨關。

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祥橋店銷售的八角(生產日期:20221115),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2023年4月26日,廈門市同安區(qū)祥平市場監(jiān)管所的執(zhí)法人員按要求對該店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原材料生產過程控制不嚴導致。針對上述情況,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祥橋店進行整改:嚴格執(zhí)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將問題反饋給供貨商進行全面排查。

廈門市翔安區(qū)欣四季紅生鮮店銷售的青蔥(購進日期:2023年4月20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項目不合格、廈門四季優(yōu)鮮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豆(購進日期:2023年4月18日)甲基異柳磷項目不合格、廈門閩籃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銷售的小白菜(上海青)(購進日期:2023年4月13日)氟蟲腈項目不合格。2023年5月15日至19日期間,翔安區(qū)馬巷市場監(jiān)管所的執(zhí)法人員按要求對上述3家食品經營單位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告知其應依法采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上述3家食品經營單位已按規(guī)定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并發(fā)布召回公告。經查,上述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原因均為種植環(huán)節(jié)過程控制不嚴所致。針對上述情況,上述3家食品經營單位進行整改:立即開展召回,對召回的食品進行銷毀,盡力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后果;加強管理,提高食品安全風險意識,嚴格依法查驗供貨商資質,索要上市憑證;排查食品安全隱患,消除食品安全風險;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產品質量核查;加強對供應商的資質篩選。

責任編輯:高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