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深圳訊(記者黃劼)7月11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發(fā)布當?shù)?024年端午節(jié)期間消費投訴情況,其中電商、旅游、演唱會門票等消費投訴較為突出。
據(jù)介紹,今年端午節(jié)假期的3天時間里,深圳市消委會315消費通平臺共收到消費投訴2492宗,966315投訴咨詢熱線為市民解答投訴咨詢143件。
涉及電商的投訴較多,達831宗,消費者主要反映退換貨訴求遭拒絕、商家不履行退貨承諾;售后配送、處理效率低;商品存在質(zhì)量瑕疵、假冒偽劣、宣傳與實際不符等問題。如有消費者投訴稱,其在電商平臺購買了一部手機,商家宣稱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但消費者收到貨后未激活申請退貨,商家拒絕處理。
涉及旅游消費的投訴40宗,消費者主要反映商家提供的行程、航班、酒店等信息與宣傳不一致,游玩體驗不佳;商家未告知旅游行程具體安排,導致錯過發(fā)車時間;境外游擅自增加購物點并強制參觀,導游誘導購買“三無”產(chǎn)品。如有消費者投訴稱,其節(jié)前購買了某景點門票,因天氣原因景點的多場表演停演,商家同意退票款,但卻一直沒有處理。
涉及演唱會的投訴27宗,消費者主要投訴演唱會門票無法退改簽,存在霸王條款;商家未以顯著方式告知退改簽規(guī)則;未出票退票收取高額手續(xù)費、退票規(guī)則不合理。如有消費者投訴稱,其于6月7日在某平臺訂購了7月初某明星的演唱會門票,6月9日在尚未出票時申請退票卻收取30%的費用,消費者認為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