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孟剛)近日,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因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質量等表示不清楚、不明白,違反《廣告法》,被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罰款5萬元。
被處罰的迪卡儂品牌LOGO。資料圖片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當事人在電商平臺銷售“迪卡儂運動內衣女透氣美背支撐防震防下垂跑步背心式運動文胸 TACU”商品,包含黑色(有胸墊)、白色(有胸墊)、灰色(有胸墊)和黑色(無胸墊)4種顏色款式。其中,黑色(有胸墊)、白色(有胸墊)和灰色(有胸墊)3個顏色款式的支撐強度為高強度支撐,黑色(無胸墊)的顏色款式的支撐強度為中強度支撐。在該商品的網頁廣告中,對于涉案商品支撐強度的表示均為“高強度支撐”“專為高強度運動設計”“運動時提供胸部支撐”的語言文字描述。當事人在涉案商品的廣告中對于支撐強度的表示不準確。
據(jù)悉,當事人已于2023年10年17月對涉案廣告中不準確內容進行了改正。
天眼查APP顯示,迪卡儂 (上海) 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曾用名:上海迪卡儂中路體育用品零售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從事體育用品為主的企業(yè)。
3月29日,記者查詢發(fā)現(xiàn),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及下屬門店,自2022年12月以來,已被市場監(jiān)管部門處罰8次,這些違法行為涉及價格欺詐、銷售不合格睡袋及兒童服裝、銷售過期食品、銷售失效的洗手液及手環(huán)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