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李燕京)2023年,旅游市場呈現出大團游“失寵”、小團游“受寵”的新趨勢,這一變化的出現,意味著個性化、高品質旅游需求正逐步提高。
在此趨勢下,一些博主、網紅“抓住”旅游消費升級的機遇,開始在網上“種草”、組團,想在小團游市場分一杯羹。然而,在他們組團成功后,并沒有像“種草”文案中所描述的帶著游客探訪景點,而是將游客轉包給他人,承諾的小團變成幾十人的大團,服務更是大打折扣,酒店降級、景點減少……
小團游潛力迸發(fā)
以往,旅游市場中幾十人的大團游產品占比高于小團游產品,但隨著追求個性化、深度游的80后、90后成為旅游主力軍,小團游產品需求越來越大。
記者在多個旅游平臺上看到,各種小團游產品非常豐富,叫法也有所不同,精品小團、私家團、定制團……無論什么叫法,這些團多數要求3人即可成團。北京自由國旅專營店的網店客服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現在選擇小團游的人越來越多,尤其是私家團、定制團,可以根據你的需求安排景點、住宿、出行的時間。以家庭為單位出游的游客,尤其偏愛選擇私家團。因為一家出游既有老人又有孩子,跟大團太累,玩不好。”
小團游產品十分豐富。
記者調查發(fā)現,小團游的價格要遠高于大團游。同樣是北京5天4晚游,大團游需要500多元,而私家團、定制團的價格則從一兩千元到一萬多元不等。位于三里屯SOHO的攜程旅游門店的服務人員對記者說:“很多游客旅游時舍得花錢,他們會選擇商務專車接送、入住高檔酒店等高質量服務項目。近期,我們門店有游客定制了一款云南游產品,客單價超過2萬元。門店還接到去北極旅游的訂單,客單價高達12萬元?!?/p>
小團游大多價格不菲。
攜程《2024 年元旦跨年旅游報告》顯示,2024年元旦假期定制游訂單同比2023年增長290%,相較2019年元旦增長25%;定制游平均一張訂單約1.67萬元,人均約3200元,同比上漲12%。
途牛旅游網副總裁齊春光表示,當前,精品小團游處于快速發(fā)展階段,受眾主要是一、二線城市有消費升級需求的客群,精品小團游將成為最具市場潛力的旅游品類之一。
無論是大團游還是小團游,兩者本質上并沒有孰優(yōu)孰劣之分,只是由于消費需求的不同導致旅游模式的差異。中央文化和旅游干部學院副研究員、中國藝術研究院碩士生導師孫佳山對記者說:“現在的年輕人對于文化娛樂消費訴求與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他們更強調個性化,具體到旅游領域,即要求不趕時間、走哪兒玩哪兒、深度游,這種慢下來、沉下去的需求,憑過去的大團游已經無法滿足。消費需求發(fā)生了改變,旅游模式也會隨之改變。未來隨著旅游市場持續(xù)回暖,在消費升級的推動下,適應新需求的高品質旅游將成為旅游行業(yè)發(fā)展的主旋律?!?/p>
“轉包游”遍地開花
小團游逐漸興起后,不僅各旅行社紛紛推出相應的服務,就連一些博主、網紅也抓住時機推出了各種小團游“種草”筆記和視頻,同時推出了承接小團游的服務。但記者調查發(fā)現,部分博主、網紅把力氣都花在了“種草”上,而在提供旅游服務的過程中將服務轉包,使得不少“拔草”的消費者權益受損。
記者在多個社交平臺上看到,一篇篇圖文并茂的旅游攻略隨處可見。其中一篇名為“云南旅行攻略”的筆記引來眾多網友圍觀。筆記里寫道:“云南小團旅游只花1000多元,這件事我是可以解釋的……”其中還列出了出游的多個亮點,如“24小時管家式接機服務,天天發(fā)團”“全程精選豪華舒適酒店”“行程中所到景點大門票全含”等。博主還特意在帖子的結尾寫上了“如有需求私信我”。
在社交平臺上搜索小團游時記者發(fā)現,多數“種草”文章后都會注明“微信詳聊”,有的索性放上了微信群聊的鏈接。一位小紅書上的旅行博主沐沐向記者透露:“一些自稱旅游達人的博主發(fā)布的精心拍攝、編輯的旅游小視頻、文章,其實并非自己旅游心得,而是旅游中介的圈粉之作。等到粉絲量積累到一定程度后,再打著分享美景趣聞的旗號,銷售旅游產品。此類旅游中介拿到定金之后,往往會將游客倒手‘轉賣’給各地旅行社,甚至是‘黑導游’。這些旅游中介都會要求消費者從平臺轉到微信交易,這樣就能脫離平臺的監(jiān)管,后期消費者維權時他們也可以逃避責任?!?/p>
“私信”“私聊”暗藏隱患。
記者詢問多家正規(guī)旅行社后得知,旅行社也會在社交平臺上發(fā)一些介紹旅游產品的帖子,但結尾都會注明旅行社的全稱,并留下聯(lián)系電話、小程序鏈接;所有的合同簽約、付款都會在官方小程序或APP里進行,絕對不會用微信私人轉款。
小包團暗藏陷阱
一些不規(guī)范的打著小團游旗號的“小包團”在游客簽訂合同之后,便會將部分或者全部游客轉包。而轉包后,游客享受到的往往是縮水的服務,權益難以保障。
消費者何瑞家住河南,他向記者講述了在社交平臺加入小團游后的糟心經歷。他在某社交平臺的看到一篇旅游“種草”文章,就在微信里報了5天4晚的北京游,第一天自由活動,第二天去長城。當帶隊導游到酒店接他時,他發(fā)現當初介紹的15人封頂小團變成了50人的大團。他向導游提出疑問,導游表示,他接的是幾個“外包”團合并后的大團,只負責帶隊,有問題找下單機構解決。當他要維權時卻發(fā)現,當時轉款的微信聯(lián)系人已經把他拉黑,介紹旅游的“種草”文章也不見了蹤影。
消費者莫女士是通過一家短視頻平臺上參加了一個北京游的小團,但一直沒簽電子合同,商家表示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需要在北京當面簽合同。來到北京后,莫女士在合同中看到一句“實際行程安排以導游為準”,這讓她預感不妙。結果當初在直播間宣傳的入住“三環(huán)內酒店”變成了南五環(huán)外的酒店;合同行程中原定的參觀清華大學,被導游一句“還沒開放”直接跳過;原定的參觀故宮因為沒搶到票,也沒去成。經過幾次投訴,平臺介入后,商家表示給她100多元的賠償。
消費者發(fā)布關于某個小團游“避坑貼”。
對于消費者的遭遇,北京匯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濤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一些博主或主播與他的粉絲達成組團旅游的一致的意見時,我們認為就構成了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應該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如果訂立合同時對組團的人數、時間、標準等條款有明確的約定,那么這些主播或博主應該承擔相應的義務。如果轉包給他人時,出現約定條款品質降級的情況,就屬于單方面違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作為消費者,如果已付定金,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定金的損失;如果已經成團出行,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大團與小團之間的差價損失,以及相關的維權費用?!?/p>
劉濤進一步分析指出:“明確違約的情況通常都比較好處理,真正難的是沒有明確約定的時候應該怎么辦。當沒有約定的時候,就要看一下博主或主播在其對產品進行推薦時重點表達的意思、原意是什么,其中包括其對小團游優(yōu)點進行暗示的相關內容?!保ū疚膱D片均為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