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鄭鐵峰)圍爐煮茶成為大眾消費新時尚,但也暗藏著一些安全隱患,要注意防范。
近日,江蘇消費者蔣先生通過某平臺購買了竹炭,在使用過程中,蔣先生的孩子一氧化碳中毒,蔣先生把孩子在醫(yī)院看病的病歷和費用票據提供給商家,但商家不予處理,表示中毒是小孩子體質問題。商家雖然有提供警示語,但是警示語很不明確。因而,蔣先生向浙江省永康市消保委投訴,要求商家賠償各項費用共1.5萬元。
消保委工作人員及時聯(lián)系蔣先生了解情況,蔣先生表示自己是第二次購買該商家的竹炭,一共買了4箱,共花費151.6元。出事當天是一家人吃完晚飯后,蔣先生在鄉(xiāng)下的房子外面點碳生爐后移回客廳,一家三口人在客廳圍爐煮茶,看電影??蛷d面積大概30平方米,當時門是關著的,窗戶是開著的,1個多小時后,蔣先生妻子發(fā)現(xiàn)孩子暈倒了,送到醫(yī)院后發(fā)現(xiàn)是一氧化碳中毒。后來因為中毒程度很深,又轉院送到了重癥搶救室,光醫(yī)療費用就花了3千多元。當時發(fā)現(xiàn)孩子是一氧化碳中毒時,蔣先生馬上聯(lián)系了商家,商家客服表示會承擔醫(yī)療費用,但是等蔣先生提供票據后,商家又反悔說是孩子的體質問題,商品是沒有問題的,醫(yī)療費不予承擔。這讓蔣先生很惱火,因而投訴商家,要求商家賠償孩子的醫(yī)療費、自己照顧孩子7天的誤工費、孩子的精神損失費等合計1.5萬元。
消保委介入調查后,商家表示,竹炭在不完全通風的情況下燃燒是會發(fā)生一氧化碳中毒的情況,自己在網店銷售網頁上也有提醒。當時客服也確實有答應過會承擔一部分醫(yī)療費用,但這主要是出于道義考慮。自己賣了151.6元的碳,如果要賠償1.5萬元,顯然無法接受。
通過核查,永康市消保委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或服務,應當向消費者做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方法。
最后經過工作人員調解,商家同意承擔大部分醫(yī)療費用,雙方達成和解。同時,商家及時對公司的網站網頁進行修改,警示信息更加明確突出。
永康市消保委工作人員表示,在室內使用炭火圍爐煮茶時,需要警惕一氧化碳中毒的風險,一定要注意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