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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承諾退費難 兒童才藝教育培訓問題多
2020-05-25 16:03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wǎng) 作者:張文章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六一”國際兒童節(jié)在即,為營造良好兒童用品消費環(huán)境,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梳理2019年以來兒童用品的消費投訴舉報信息,進行分析并發(fā)出兒童用品的消費警示和建議。

  據(jù)統(tǒng)計,自2019年以來(截至今年5月22日),泉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12315熱線平臺共受理有關兒童用品的消費咨詢、投訴和舉報2416件,其中,投訴693件,舉報152件,咨詢1571件。從投訴類型分析,兒童用品消費投訴主要有商品和服務兩大類,商品類主要涉及嬰幼兒食品、嬰幼兒用品、兒童玩具、文具、樂器、體育器材、近視眼鏡、電話手表8個方面;服務類主要集中于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才藝教育培訓3個方面。

  商品類投訴量排名前三名的分別為嬰幼兒用品226件(其中紙尿褲153件)、電話手表97件、嬰幼兒食品73件。商品類主要投訴問題集中在產品質量、售后服務、虛假宣傳這三個方面。產品質量問題主要反映購買的玩具、文化用品等是“三無”產品,無3C認證;紙尿褲等嬰兒用品使用后引起嬰幼兒過敏不適等癥狀;嬰幼兒食品涉嫌假冒品牌、結塊有異物等質量問題。售后服務問題主要反映在商家不履行保修服務、拒絕退換貨、網(wǎng)購不及時發(fā)貨三個方面;虛假宣傳問題主要反映在商家對產品性能、價格、電話手表套餐等方面的虛假宣傳等。如消費者來電稱,今年3月商家在做電話營銷時聲稱送兒童電話手表,結果上門辦理業(yè)務時卻要扣費,消費者要取消此業(yè)務則要付違約金。

  服務類問題主要體現(xiàn)在教育培訓方面。初等教育培訓類投訴共43件,主要是早教課程、幼兒園、托管、暑假班存在的安全、衛(wèi)生、收費退費問題;中等教育培訓問題類投訴僅9件,主要是學科培訓效果和退費糾紛問題;兒童才藝教育培訓問題最多,該類投訴共125件,占據(jù)兒童用品投訴量(693件)的18.04%,培訓才藝涵蓋了運動類(游泳、跆拳道、武術、搏擊、輪滑)、文化益智類(英語、畫畫、書法、樂高、圍棋)及藝術類(舞蹈、樂器、聲樂)。主要是合同違約、教學質量、不履行口頭承諾、主體搬遷或倒閉的退費糾糾紛問題,合同違約共59件,占據(jù)該類投訴一半以上,反映商家違反合同擅自加價、擅自變更課程時間及老師以及消費者個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糾紛三個問題。如一名消費者來電稱:2018年12月21日交了12000元的聲樂課,2019年更換老師,導致小孩無法適應,課程費用余額還剩8400元,家長聯(lián)系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一直拖延不退。

  針對以上問題,泉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建議:拒購無廠名、廠址、3C認證標志的嬰幼兒產品、玩具及學習文化用品。消費者選購產品時,要主動檢查產品說明書及產品標識等是否齊全,包括生產廠家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型號、安全警示語、適用標準、認證標識等。盡量通過大型商場和信譽良好的商家選購產品。增強安全意識,家長應根據(jù)兒童年齡選擇適宜的產品,避免購買零件易散落、存在磁性小零件、尖銳金屬邊緣、粗糙毛刺等的產品。警惕兒童使用非玩具物品,如激光筆、牙簽弩、水精靈等各種易于獲得的物品,做好監(jiān)督和防范措施,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簽訂培訓服務合同時,建議先查看合同內容,確認無誤再簽字。切勿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盡量簽訂書面條款以免日后發(fā)生糾紛。發(fā)生意外傷害應及時就醫(yī),并及時報告玩具傷害事故。索取并保存維權憑證,消費者應當向經營者索取發(fā)票、合同或其他購物憑證,作為日后維權的重要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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