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沙訊(記者余知都)日前,湖南省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通告,就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劃出“七不得”紅線,督促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誠信合規(guī)經營。
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捏造散布貨源緊張或者市場需求激增的信息;不得捏造散布其他經營者已經或者準備提價的信息;不得散布信息誘導其他經營者提高價格。
不得囤積居奇。不得無正當理由、超出正常存儲數(shù)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fā)生較大波動的重要民生物資。
不得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不得強制搭售商品,變相大幅度提高價格;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價格,或者成本雖有增加但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于成本增長幅度。
不得串通漲價。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guī)定。標價要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不得價格欺詐。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虛假標價、虛假折價、虛假減價、低價誘騙高價結算、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價格承諾;網(wǎng)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
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要求,及時開展自查自糾。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jiān)督,若發(fā)現(xiàn)違法線索,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價格監(jiān)督檢查,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借汛期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