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日前,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等6部門發(fā)布《粵港澳大灣區(qū)“跨境理財通”業(yè)務試點實施細則(修訂稿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結合粵港澳大灣區(qū)跨境理財的市場需求,本次修訂主要聚焦擴大“跨境理財通”業(yè)務開展范圍、優(yōu)化辦理流程等,涉及降低“跨境理財通”準入門檻、擴大“跨境理財通”合資格投資產品范圍、提高“跨境理財通”投資者個人投資額度三個維度的內容,具體包括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并明確其參與方式及相關業(yè)務安排;在“北向通”投資產品范圍中,增加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將“‘R1’至‘R3’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范圍拓展為“‘R1’至‘R4’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等。
數據顯示,自2021年9月10日《粵港澳大灣區(qū)“跨境理財通”業(yè)務試點實施細則》發(fā)布至今年10月末,粵港澳大灣區(qū)參與“跨境理財通”個人投資者為6.29萬人,包括港澳投資者4.46萬人、內地投資者1.83萬人,涉及相關資金跨境匯劃3.55萬筆、金額86.5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