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王文郁)特殊食品是老年人、嬰幼兒等特定人群的重要食品,具有補充營養(yǎng)、調節(jié)機能等方面的作用。守護“一老一小”特殊食品消費安全,遼寧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嚴查違法、普法宣傳、樹立誠信多措并舉,提升特殊食品監(jiān)管整體水平,進一步推進特殊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共享。
保障嬰幼兒“口糧”安全
從6月1日至6月30日,遼寧省市場監(jiān)管局在全省組織開展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宣傳月活動(以下簡稱宣傳月)。記者近日從該局了解到,宣傳月活動以“普惠托育、共同行動,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為主題,推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普法宣傳,引導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和廣大群眾進一步知法學法守法用法,鼓勵消費者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母乳是嬰兒最理想的食物,在無法實現母乳喂養(yǎng)時,通過配方食品可提供嬰幼兒生長發(fā)育所需營養(yǎng)物質。嬰幼兒配方乳粉分為嬰兒配方乳粉、較大嬰兒配方乳粉和幼兒配方乳粉,區(qū)別于兒童奶粉、成人奶粉、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產品。
遼寧省市場監(jiān)管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執(zhí)法人員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單位主體資質、專區(qū)(專柜)銷售、產品標簽標識、進貨查驗、產品宣傳等方面加強排查,重點加強對嬰幼兒配方乳粉批發(fā)企業(yè)、商場超市、藥店和母嬰店等經營單位的風險隱患排查;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yè)完善落實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對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原輔料、生產用水、標簽和包裝材料等進行嚴格排查,加強監(jiān)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21)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21)已于今年2月正式實施,屬于強制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是保障嬰幼兒配方食品安全、營養(yǎng)充足的重要依據。
宣傳月活動期間,遼寧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組織大力宣傳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政策要求,動員社會各方面關注和支持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通過宣傳培訓促政策落實,以風險排查、監(jiān)督檢查持續(xù)推進有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的各項政策標準措施落地見效,確保全省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可追溯、質量有保障。
呵護“夕陽紅”科學保健
老人的健康是其自身及兒女關注的重點,這也讓兜售保健品的一批人有了可乘之機。這些人假借保健食品之名宣傳普通食品可以治療心腦血管疾病、降血糖血壓、戰(zhàn)勝病毒等,再以不菲的價格向老年人出售。
今年“3•15”期間,遼寧省市場監(jiān)管局公布了8起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其中有葫蘆島興城市富硒糧倉雜糧食品門市部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案。該案當事人通過贈送雞蛋、掛面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前來聽課,會銷的12名顧客均為50歲以上中老年人,會銷材料假借“全面科學補硒知識宣傳”之名,大肆宣傳“硒-抗癌之王”“硒對腫瘤的第二個作用、有效降低癌癥死亡率”等虛假信息。當事人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guī)定,被市場監(jiān)管部門處以行政處罰。
食安宣傳活動現場展示部分違法保健食品和假冒商品。 王文郁/攝
結合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等工作,遼寧省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政務公開日等時間節(jié)點,進社區(qū)、進市場、進商場發(fā)放保健食品科普知識手冊宣傳材料,展示收繳的違法保健食品等產品,引導老年人樹立科學健康的保健食品消費理念,提升老年人的自我保護和依法維權意識。
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選購保健食品時,要看清保健食品標簽上標注的保健功能,謹防虛假夸大宣傳行為。遼寧省市場監(jiān)管局提醒消費者,要到合法正規(guī)的藥店、超市、專賣店等店鋪選購合格保健食品,購買后索要發(fā)票或銷售憑據并留存。要根據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等信息科學選擇,并按說明書的要求食用。天上不會掉餡餅,謹防社會上以免費旅游、免費體檢等方式虛假宣傳保健品等消費陷阱;利用包括會議、講座、健康咨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保健食品進行虛假宣傳都是被嚴格禁止的,老年消費者要格外提防。